💰欢迎进入🎲官方正版✅非机动车事故纳入垫付范围 这笔救助基金如何申请?怎么用?

2024-08-28 717阅读 0评论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试点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非机动车案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受害人撑起“生命保护伞”。那么,申请这笔“救命钱”需要哪些条件?该怎么申请?

  日前,记者采访市财政局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为广大读者答疑解惑。

  限额10万元垫付7日内费用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涵盖鹿城、龙湾、瓯海以及市级功能区。在上述区域内发生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赔偿义务人暂时无支付能力,经交管部门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申请:1、受害人伤情危急,需紧急医疗救治的;2、肇事车辆逃逸的;3、其他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开通的需经联系会商机制会议研究。

  那么,什么人可以申请抢救费用垫付?该名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处理该起事故的交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交管部门认定发起垫付通知,医疗机构在抢救结束后,就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非机动车抢救费用垫付限额为10万元,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该名负责解释道,超过7日费用,需医疗机构出具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备案。特殊情况需突破限额的,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审定。

  抢救费、丧葬费均可线上申请

  那么如何申请这笔“救命钱”?

  该名负责人介绍道,“浙里垫付”平台抢救费用垫付审批流程为: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请、交管部门认定并发起垫付通知、医疗机构提交费用垫付申请、卫健部门审核、医保部门审核(超7日或5万元以上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并垫付。

  此外,“浙里垫付”平台丧葬费用垫付业务的审批流程依次为: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请、交管部门认定并发起垫付通知、殡葬机构提交费用垫付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并垫付。

  申请需一证、一表、一书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对于伤者的抢救刻不容缓,这笔“救命钱”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该名负责人表示,一证、一表、一书即可。

  “一证”即事故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由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上传或由交管部门协助上传系统;

  “一表”即《非机动车垫付业务认定表》,由交管部门负责出具并上传;

  “一书”即事故双方《承诺书》,交管部门引导事故双方填写后上传;其他佐证材料,保险相关材料由被保险人提供,交管部门协助上传,涉及医疗申请材料由医疗机构负责上传。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解读

  这笔救助基金如何申请?怎么用?

  记者庄越

  实习生陈金戈郑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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