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官方正版✅温州:“双领办”助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2024-09-03 330阅读 0评论

  温州网讯 日前,我市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发布,《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 稳步推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方案》实施。

  根据1号总河长令,到今年年底,全市河湖保护治理机制更加健全,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生态环境更加和美,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全面助力“强城行动”。为此,我市加快推进海经区浅滩二期生态堤等防洪安澜工程建设,全年将完成重大水网安澜提升工程投资37亿元。加速建设雨水滞渗和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不断推进平原内涝治理,全年新建海绵城市重点项目15个,清淤排水管网1900公里。

  据悉,我市目前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50座,今年,我市加快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计划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4.67万吨/日,新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70个,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并在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江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等问题,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河湖环境。

  在创建12条高标准美丽河湖的同时,新增一批游憩绿道、天然泳场、露营滩地、观景平台、戏水堰坝等亲水设施,全年新建城乡亲水节点78个,迭代升级美丽河湖。印发《温州市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水利遗产保护利用和活化传承,建设高品质沿河文化圈。

  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1号总河长令要求我市创新涉水涉河问题监管模式,建立重点任务属地与部门“双领办”工作机制;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守好河湖环境保护底线。组织实施河湖管护“互查互比互学”督查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各级河长制工作人员督导能力。

  同天,我市今年第2号总河长令签发,《温州市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开始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要求,对涉河(湖)涉水问题实行属地政府(属地河长办)和职能部门“双领办”制度。根据“双领办”制度,市级河长挂钩的河湖问题由县(市、区)河长办(代表县级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领办;其他河长挂钩的河湖问题由乡镇(街道)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领办。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发布2024年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

  “双领办”助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记者包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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