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官方正版✅ 判了!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撞死,轿车司机无责

2024-09-07 193阅读 0评论

  说起交通肇事罪,大家往往会联想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各种超速或超载的卡车、轿车……但你是否知道?行人,也有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行人闯红灯过马路,造成骑行电动车的受害人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致死的交通事故案。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过马路约5米处时,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林某刚好经过,发生碰撞后,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此时,恰逢对面路口机动车道变绿灯放行,刘某驾驶的小客车起步躲闪不及,导致林某遭车辆碾压受伤,周某见状却逃离现场。后电动车主林某经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欢迎进入🎲官方正版✅ 判了!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撞死,轿车司机无责

  当天,周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事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上海普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表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刑法中并未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抑或是行人,如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法官提醒,虽然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但弱势并不意味着可以做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来源: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判了!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撞死,轿车司机无责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6688体育直播平台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93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