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官方正版✅法院这份裁定为她撑起“人身安全保护伞”

2024-09-09 662阅读 0评论

  温州网讯 “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申请人张某某实施骚扰行为……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苍南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苍南县法院依法裁定,签发苍南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长期遭受骚扰的受害人张女士撑起法治“保护伞”。

  离婚后前夫不断骚扰她

  “王某某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我愿意谅解他,但是他如果继续缠着我,该怎么办?”2024年6月,承办检察官面对面询问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张女士时,张女士满脸担忧地说。检察官安抚张女士后,向她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张女士与王某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3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后,王某某多次酒后到张女士住所要求复婚,张女士明确拒绝后,王某某用深夜砸门、打电话、跟踪等方式继续骚扰她。其间,不胜其烦的张女士多次报警,王某某也因故意毁坏财物、恐吓张女士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然而,王某某并未就此收敛。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苍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王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取得张女士的谅解,苍南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为了帮助张女士走出困境,承办检察官在仔细了解张女士的遭遇后,及时将线索移送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检方支持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局限于民事诉讼案件,探索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特别程序领域延伸,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体现,是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接到线索后,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向张女士了解情况,认为张女士后续仍有面临骚扰的危险,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阻断其前夫的危险行为。后苍南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公开听证,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支持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苍南县检察院依法向苍南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张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苍南县法院收到支持起诉书后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在受理当日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做了这么多工作,法律给了我安全感。”有了“护身符”的张女士对经办检察官连说了几声“谢谢”。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深夜砸门、打电话、跟踪……离婚后前夫不断来骚扰

  法院这份裁定为她撑起“人身安全保护伞”

  吴祖坚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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