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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001阅读 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旨在通过优化迁移前的提醒、加速迁移过程中的办理、以及完善迁移后的服务,促进纳税人跨区域流动的便利性,优化税收环境,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新政策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税务总局负责人指出,这一通知积极响应了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旨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高效配置,强化税收职能,为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通知中提到,税务机关将利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一旦发现企业地址跨区变更,就会主动通过电子平台向纳税人提供迁移相关的税务办理指南,并提醒其检查并完成未结事项。同时,也会对税务工作人员发出提示,确保未结事务得到及时处理。

为了加快迁移过程,通知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具体措施,涵盖了未结事项处理、发票管理简化、涉税风险分层管理和退税流程优化。特别是对于存在涉税风险的企业,低风险情形下可即时迁移,并由迁入地税务机关接手后续风险管理;而中高风险情况,则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风险评估后办理迁移。

在迁移完成后,迁入地税务机关将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务,确保纳税人的各项税务权益和资质得以连续,包括纳税信用评级、发票额度等,并对迁移前遗留的税务事务给予及时指导。

此外,通知严正声明,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事,反对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不得妨碍纳税人正常迁移,不得滥用风险评估阻止迁移进程,或擅自增设迁移限制条件。所有违反规定、阻碍纳税人跨区迁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查处,相关文件和要求将不予执行,涉事机构及个人也将面临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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